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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避免“食品安全事件”?

来源:疾病预防控制处 本页责编:王占荣,原驰

据调查,食品安全问题已居于2013年中国人最关注的十大焦点问题之首。过去的几年里,“地沟油”、“瘦肉精”、“染色馒头”、“苏丹红”、“毒奶粉”等等名词,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消费底线。食品安全问题不但考验着企业的社会责任和良心,也考验着政府的监管能力,相信有一天消费者能够吃到安心、放心的食品。

食品安全事件指什么?

食品安全事件指:食物中毒、食源性疾病、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,引发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可能危害的事故,造成公众对食品行业不信任等,从而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。

从公共卫生的角度讲,食品安全事件对人体健康危害分三种类型:

急性亚急性危害:因食物细菌污染、腐坏变质、含有天然毒素、被有毒化学品渗入污染等,造成急性食物中毒,通常分散发生,较为多见;

慢性危害:如食源性寄生虫病、劣质奶粉造成婴幼儿肾结石等;

远期危害:如食品放射性污染,可能致癌、致畸、致基因突变等。

如何避免食品安全事件?

1. 到悬挂有效《营业执照》、食品《餐饮服务许可证》的餐厅、酒楼、商场、门店进餐或采购食品。

2. 不要采摘、捡拾、购买、加工和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物、死因不明的畜禽或水产品,以及不认识的野生菌类、野菜和野果。

3. 购买和食用定型包装食品时,注意查看有无生产日期、保质期和生产单位,不要食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。

4. 加工、贮存食物时,要做到生、熟分开,食品尽量现做现吃,防止二次污染,吃剩的食品应在冰箱内保存,隔夜食品食用前必须加热煮透后方可食用。

5. 远离有毒化学品;不食含有天然毒素的食品,如河豚鱼、不认识的野山菇、发芽马铃薯等;四季豆应彻底做熟后才可食用。

6. 防止食品被污染,使用消毒过的餐具盛放直接入口食品。

7. 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,在烹调食物和进餐前要注意洗手。

(荐稿:贾艳;引用来源:北京市人民政府《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知识手册》)